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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卫校2023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_发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2-09  访问次数:1389
达州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中职卫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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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四川省达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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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实在加强德育办理。坚持学校的一切工作以学生为中心,坚持依法治校和以德治校的根本方略,坚持理论联络实际,坚持深化实际调查研究,坚持指导率先垂范,实在转变工作作风,不竭进步工作程度;构建操作性强的、科学的全日、全程、全员育人办理体系;创新办理方法,进步全体教师对德育重要性认识,充分发挥教师在德育办理中的主观能动作用,加强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各教学系部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983号)要求,达州职业学院决定开展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助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补助标准


根据每人12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同时符合两个条件及以上的,不反复享受。


三、申报发放程序


按“个人申请——学校初审、公示及申报——市教育局审核——市人社局审核——市财政局审核并拨付补助资金到学校——学校发放补助资金到个人”的程序停止。


四、申报材料


(一)差异材料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低包管上有学生本人名字的,提供低包管复印件。与低包管持有人在同一户口的,须同时提供低包管和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包罗户主页和本人页。低包管必需由县级及以上的民政部门签发,如是证明材料必需由县级(含)以上的民政部门出具;

2.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与残疾证持有人在同一户口的,同时提供残疾证和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包罗户主页和本人页。残疾证必需由县级(含)以上的相关部门签发;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各系部按照建档立卡核查名单(帮助中心提供)通知学生停止申报。如名单中没有或属外省建档立卡学生,则由学生提供本地扶贫移民局签字盖章证明原件;

4.残疾人毕业生。学生本人持有残疾证,提供残疾证复印件,残疾证必需由县级(含)以上的相关部门签发;

5.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出具申请助学贷款且贷款成功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特别是要出具助学贷款金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二)共同材料


1.《2019届高校毕业生国家求职创业补助申请表》(附件1);

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学生本人银行卡(交通银行)复印件。


(三)材料报送


1.各系部对学生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审查核实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2.每个学生的纸质材料按“申请表-身份证-银行卡-证明”按次装订,一式二份。一名学生只能申报上述五项中的一项;

3.各系部填写《2019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

4.学生申报材料(按上各系部报名单按次摆列)和《2019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助申请汇总表》(纸质和电子文档)务必于2018年11月14日前报帮助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有序组织。各系部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广泛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2019届毕业生停止申报,做到工作有序、程序透明、材料标准、报送及时。

(二)加强监视,确保公平。各系部要严格对照申报条件,认真审核,杜绝虚报冒领,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对经查实虚报冒领的学生,要根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