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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类职称等级考试要求

2023-02-09  访问次数:230

    药学、护理、技术专业类:

卫生类职称等级考试要求


卫生类职称等级考试要求

    1.士类:

卫生类职称等级考试要求


    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师类:

    (1)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卫生类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4)取得卫生类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中级:

    医、药、护、技

    1.取得卫生类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等工作满7年;

    2.取得卫生类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等工作满6年;

    3.取得卫生类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等工作满4年;

    4.取得卫生类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等工作满2年;

    5.取得卫生类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

    注: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院校毕业的学历或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